‼8/20更新‼
講座報名已額滿,感謝大家踴躍報名🙏
沒有報名到也不用擔心,一樣可以在 #綠盟臉書收看直播 哦,再次感謝大家。
⚠ 活動須知:報名者將於活動前收到線上會議連結,可於會議室內提問、與講者互動,請務必填寫正確e-mail。未報名者可於綠盟臉書收看直播,但不開放提問。
👉報名網址:https://neti.cc/PxYmWnp
-
⓵ 台灣海平面上升速度是全球平均的兩倍
⓶ 台灣近年在短時間內降下大量暴雨的日數呈現上升趨勢
⓷ 台灣長期氣候風險排名比鄰近的中國、日本與韓國還高
猜猜看,以上哪一個答案正確?
答案:以上皆是!
.
才剛經歷完半世紀以來最嚴重乾旱的台灣,接著又在八月初一波豪大雨後發生中南部各地淹水的災情。近年台灣暴雨致災的案例越來越多,隨著極端降雨趨勢的上升,也使得許多河川流量增加、溢堤淹水的風險隨之提高。除了台灣,中國河南省鄭州也在前不久發生災難級暴雨,至今造成302人死亡;同時間,比利時、德國、荷蘭、盧森堡等國都出現創紀錄的降雨,其中德國發生氣象紀錄75年以來的最大豪雨,已造成至少170人罹難,仍有超過150人失蹤,許多人的家園在一夕之間被淹沒,有水文專家將這波洪災稱為「體制的巨大失敗」,意即防災與救援系統的失靈。
.
當極端氣候已成為此時此地的當下常態,「減緩(Mitigation)」同時「調適(Adaptation)」就成為求生攻略裡的必要招式,而究竟台灣是否已練足了工夫?我們邀請到長年從韌性城市的角度研究淹水調適策略的廖桂賢教授為大家介紹「承洪韌性」的觀念,也就是使淹水不成災、能夠迅速重建恢復的能力,台灣過去慣有的治水防洪邏輯又該如何進行典範轉移?綠盟研究員魏揚則將從整體政策的角度,介紹《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中的減碳路徑及調適策略,並共同探討台灣邁向低碳永續轉型的下一步。
-
✦ 時間:8/31(二)19:00-20:30
✦ 與談:
廖桂賢(國立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魏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
✦ 主辦單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 費用:免費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稱一單位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們要留給我們的下一代,什麼樣的地球?」
最近,全球各地飽受極端氣候之苦...
德國、荷蘭出現了暴雨,引發洪患;希臘、土耳其遭遇熱浪襲擊,野火延燒多日。就連在台灣的我們,也深深感受到氣候的極端變化。
幾個月前,台灣連日不下雨所造成的乾旱問題,各地民生用水備受限制,連帶影響科技業的製程及水力發電廠的發電,然而,近日卻轉變為超大豪雨,持續造成農損、物價上的劇烈影響。
這樣的極端氣候變化並非突發,未來,恐怕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常態,聯合國氣候變遷小組更警告,「人類幾乎沒有時間抵抗災難,全球暖化的影響已經產生」。
在聯合國氣候變遷小組最近發佈了第六次評估報告(簡稱IPCC AR6),引發了國際間的強烈關注,這份歷經了 8 年多時間所撰寫的報告,當中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關注。
⚠️ 未來 20 年內,平均升溫恐破 1.5℃
冷氣開 26 度或 27 度有差嗎?有,而且影響相當大。
無論是對於生物物種、極地融冰、永凍土、海洋生態與珊瑚礁消失、水資源匱乏等,只要是 0.5 ℃,都已足夠造成嚴重的衝擊,牽涉的範圍更不只有生態,還包括整體社會與經濟,而且,物種或極地的消失,都需要數十年以上的時間來修復,甚至還多半都是不可逆的。
⚠️ 全球飽受極端天氣之苦
近幾年來,無論全球或台灣,都明顯感受到極端天氣的影響,像是短暫且強烈的暴雨、乾旱或是屢創新高的氣溫,都因此造成農作損失、缺水電等影響民生生活。然而,在未積極減碳的情況下,發生極端天氣的頻率只會加劇,報告中也提許,各國都需要更積極面對並做好調適措施,來應對這樣的氣候環境。
⚠️ 未來 100 年,全球海平面最壞情況恐將上升 2 公尺
從 1901 到 2018 年間,全球海平面已上升約 0.2 公尺,其上升速度比過去 3000 多年的任一世紀紀錄,都來得快。
在「理想」的情況下,2100 年海平面將會上升 0.28 到 0.55 公尺,然而,若是最壞情況,甚至可能上升到 2 公尺之多,身為海島國家的我們,將面臨第一線的衝擊。
面對這份氣候科學界的重量級報告書,台灣科技部、中研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臺灣師範大學地球科學系、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佈了回應報告。
🌡️ 未來氣溫持續上升,高溫天數將增加。全球暖化在最壞的情境下, 21 世紀中、末的年平均氣溫,可能上升超過 1.8 - 3.4 度,若是在理想減緩情境下,則可能增加 1.3 - 1.4 度。
此外,各地高溫 36 度以上的日數也跟著增加,最壞的情況下,21 世紀中、末,增加幅度約 8.5 日 - 48.1 日,其中,又以都市地區增加幅度更大;理想減緩情境下,增加幅度約 6.6 日- 6.8 日。
🌞 夏季長度再增加。報告中指出,未來推估台灣的夏季長度,將從目前約 130 天,增長為 155 - 210 天,冬季長度從目前約 70 天減少為 0 - 50 天,這樣的數字,實在非常驚人。
☔️ 降雨部分,則是包括總降雨量、暴雨強度,最大連續不降雨日數,皆有增加的趨勢。
綜合以上,都可以看出全球暖化的影響,台灣也將首當其衝。
報告上雖然呈現的僅是文字數據,但影響的卻是社會整體,包含經濟、災防、人民生命、環境生態上的種種問題,若此刻我們不積極地用政策進行改變,未來則是全體人民與下一代,來承受這樣的苦果。
因此,我們呼籲加速淨零轉型的腳步,不應該因為疫情有所耽擱,更應加速落實。
🌍 即刻修訂短、中、長期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明訂淨零排放目標
現階段《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設定的減量目標,不僅與國際社會的 2050 淨零排放目標有極大的落差,整體氣候治理機制,也不足以因應此次 IPCC AR6 顯示控制暖化的情勢。
🌍 強化能源與交通運具轉型
台灣進口能源依存度約 97 %,能源自主率低,使台灣經濟國際能源供需失衡,在原油市場價格波動時,也容易受到衝擊;除此之外,現階段綠能路徑規劃在 2025 年發電結構調整,為 20% 的再生能源、30% 的燃煤、50% 的燃氣為目標,但,這樣仍不夠積極;運具方面,全球市場主要以低排放燃油或電動車。作為下一世代交通載具的主軸,這同時也是台灣必須積極正視及規劃未來發展的方向。
🌍 制定新建築低碳能源建築標準
我們認為,需立法規定新蓋建築物應符合低碳、高能源效率等,符合綠色建築的項目,甚至老舊建築翻新目標等,尚符合減碳趨勢。
🌍 制定能引導產業減碳的合理碳費
由於目前全球約有 60 多個國家或地方政府,以實施碳定價措施,近年各國政府勢必會加速其市場交易,若台灣不積極應對,恐怕將面臨台灣產業在全球競爭力上失去優勢。
🌍 極端天氣下預防熱傷害造成的勞權問題
極端高溫與極端降雨,往往衝擊到的都是第一線辛苦的勞工,甚至是國軍弟兄們,除了強化應對高溫對人體的衝擊外,更需要訂定熱傷害所造成的勞權問題,以保障勞工。
全球暖化帶來的影響,是全面且深遠的,因此,這不僅是單一環保單位的責任,而更需要所有部會積極應對的態度與執行決心,更應重視疫情過後,當社會回歸正常經濟運作時,任何制定的政策皆應符合永續發展目標,振興計畫也應該以綠色振興目標為前提。
期待未來,我們能在低碳轉型路徑上,有更多推進。
-
📝 IPCC氣候變遷第六次評估報告之科學重點摘錄與臺灣氣候變遷評析更新報告:
https://tinyurl.com/yzge55zm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稱一單位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當發電廠不再是公用事業-電價失控的開始!!! (01/07/2017 上報)
“..... 缺乏有力的電價管控機制,發電業的售電費用就會無法控制。
新修電業法草案將發電業定義為「非公用事業」,電力的來源失去了公共性與公益性的約束,再加上缺乏配套的電價管制措施,在可預見的將來,電費必然失控,成為蔡政府的重大「失政」。....."
目前,消息指出,民進黨立院黨團打算在下週三(01/11)將電業法修訂完成三讀通過。
作者:方儉
「公用事業」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就是自來水、電、瓦斯、石油、電信、下水道、垃圾清理、道路等,因為這是社會大眾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資源、生命線,其重要性和公共性不言可喻。
我國憲法中有大量的社會主義精神,憲法第108條規定,公用事業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憲法第144條,「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佔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
發電的公共性
過去大家認為,只要是公用事業都是國營或公營(省、縣營),但近年的自由化,電信、瓦斯、甚至高速公路收費都改為民營,不賺錢的都沒有民營,只剩下還有獲利能力的電力事業,特別是發電一定賺,只要看一下各民營電廠的財報就知道了。現在電業法打著自由化,就是把台電賺錢的電廠民營化的「最後一哩」。
公用事業,不論公營或民營都有其「公共性」,也就是為了維持供需穩定,保障人民基本的需求,以及照顧偏遠地區、扶助弱勢等,公民營的公共事業對於有其公益產,即使賠錢都必須去做。
像是公用事業的費率經常不是按照直接成本來計算,而是「均化」後,各地的費率均一,像全台灣的民生電費是一致的,不因在深山離島而與城市有差異,但就電的成本而言,偏鄉離島的成本遠比城市貴得多,但公用事業就要承擔「截長補短」的責任。
公用事業有其「獨占性、壟斷性」,經常都是特許經營,有了公用事業的經營權,等於拿到了利潤保障的權利,因為為了穩定、充分供應公用資源,公用事業必須是有一定的盈利,才能支撐下去,否則公用事業破產,就會造成「地動山搖」動搖國本的後果。
經濟部把台電當提款機
台電是典型的公用事業公司,這幾年宣稱破產,這並非電業法之不當(電業法保障電業經營者合理利潤),而是經濟部等單位把台電當成提款機,如離島建設、國軍軍眷電費、立法委員敦親睦鄰等,再加上台電經營不當,購買燃料成本過高,閒置電廠過多,核四蓋不成也損失3千多億,這不破產才怪。
草案欠缺電價管控機制
但是在行政院新修的「電業法草案」第2條第2款,竟然開宗明義把「發電業」列為「非公用事業」,將顛覆了過去所有的法令、公眾認知、全世界共識。因為發電業解除了公用事業的定義,就是一般事業,完全由經營者自負盈虧,在資本家利潤極大化的原則下,草案條文中缺乏有力的電價管控機制,發電業的售電費用就會無法控制。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發電成本不透明。目前台電和民營電廠的發電成本一直是不透明的,我們無從得知各電廠、機組的產能、產量、發電效率、營運成本等內部成本資料,我們更得不到外部成本(如二氧化碳排放、空氣污染物排放、景觀破壞、社區損害、輻射污染、健康風險,以及核廢料處理等)以及災害風險成本(如天然氣儲槽、管線洩漏爆炸,核電爐心熔毀等)。目前連公用事業都無法公開其成本,未來不論公營或民營,不是公用事業,更無法得知其成本。
二、免除應負的社會責任。公用事業有其特權,就會付出相對的社會責任,像各電廠的敦親睦鄰基金,都是基於電廠設置,對當地環境、生活品質、發展機會的負面影響,而採取必要的補償機制,如果不再是公用事業,就像開一般的工廠,沒有特別的社會責任。像《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20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於核配予公用事業之核配額,應扣除其提供排放源能源消費所產生之間接排放二氧化碳當量之額度。」所有的發電業都免除了碳排放的額度限制。
三、在新修條文中增加了「輔助服務費用」,也就是該電廠不能發電時由其他電廠來補充發電,這一制度在台灣從未實施,如果不配合「均化電力成本」(這次修法並沒有把國際上採用各型電廠合理電力成本的「均化電力成本」納入),會讓電力成本更難以計算,也會讓各發電業者漫天要價,把經營不善的成本轉嫁到電價上。
四、電力調度失控。電力調度決定了電力的成本,如果某電廠被調度越多,其發電成本就越低,就像一輛車每天都開,每公里的成本就低,如果不常開,單位成本就越高。目前草案第9條規定的電力調度由輸配電業執行,而在6年內電力調度仍由現在的台電公司「輸配電業」負責,台電又有「發電業」,如何保障公平調度,如何監督、勾稽都是問題,可以想像未來至少6年內台電更是獨攬電力產銷的大權,比現在更加「合法化」。
五、假自由化產生的管理成本失控。這次修正電業法,把「台電組織」入法是最大的敗筆,原先打著是要電業自由化,所以把台電拆分成三部分,發電廠會變成不知多少公司,輸配電是台電的,公用售電部分也是台電的,再加上台灣電力公司「轉型」成控股母公司,這裡我們看不到有什麼「自由化」的成分,但是未來「台電集團」會有更多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高階主管人數必然增加,現在一家公司的內部矛盾外部化,從管理上都是提高經營成本之處。
台電從一個變成三頭六臂,而且都有《電業法》的保障,再怎麼虧損都是國家的,而且沒有罰則、問責,集天下寵愛於一身。全世界除了中國曾把國家領導人接班人林彪入法外,沒有比這更荒謬的。
六、用戶毫無著力點且無制衡電價機制。今天已是消費者主導的時代,然而電業法只有規定用戶的義務,而用戶的權益只由「電業管制機關」來維護,這對台灣這樣從村里長到總統都是直接民選的民主國家而言,是一種「電力專制」,消費者只是台電眼中的「沈默羔羊」,未來即使電價不合理上漲,消費者也投訴無門,只要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下,漲電價是必然的。
雖然有草案中有「電價穩定基金」,但只有其名、收取來源,卻無使用的規範與消費者監督的設計,這又將成為錢坑的名目。
要管制電價,最重要的是建立基準線,立委諸公與行政部門卻未將台電現在的發電、輸電、配電、售電的成本揭露,未來如何有比較的基準線?
如果在修法期間都沒有把具體的數據、事證收集齊備,未來電價要如何漲,就如何漲,這一切都是從「發電業為非公用事業」開始。
(後記:我盡量把這篇寫得簡單易懂,但我相信大多數人仍看不懂,這才是台灣電力危機的核心問題,只能等著電價上漲後,再怨天尤人吧。)
文章內容資料原始來源: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0171
♡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稱一單位 在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研商會議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關注環境保護署]掌握第一手資訊,請關注環保署的Youtube頻道、FB粉絲團跟官方網站➤ Youtube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user/TaiwanEpa➤ ... ... <看更多>